調查時間:
第一階段:111年11月29日至112年02月28日
第二階段:112年04月25日至112年07月31日
第三階段:112年12月05日至113年04月30日
1.所有獎項皆由本計畫自行發放。
2.禮券以郵寄發送,請務必於信中之截止日期前寄回簽收單(以郵戳為憑)。若逾期視同放棄,將依候補順序通知候補得獎人領獎。
3.中獎人僅需簽署簽收單,無需繳納任何費用!本計畫不會向中獎人索取任何費用(除為外籍人士且本年度居留未滿183天者,須依法扣繳稅額),敬請注意。